一、项目编号:LGWGLTJWHG2024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培青创作营”。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最高限价:80万元。
五、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该项目面向独立创作者尤其是“文艺两新”群体,针对当代舞蹈创作,结合深圳市龙岗区的创作实践基地与大湾区当代舞蹈平台优势,对在一线创作的从业者给予多角度的提升与培养。
六、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2024“培青创作营”整体项目执行,含项目开展期间所需舞台设备、舞台灯光设计、舞台投影设计、宣传物料设计制作、专家差旅食宿交通、外聘专家劳务、活动全程拍摄及制作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无行贿犯罪记录;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项目所需的资质;
6.投标单位法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投标单位应提交自身企业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所投设备产品的厂家授权书并盖有厂家公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合格合规的产品。如果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招标要求,将作为废标处理。按顺序选择第二家投标单位作为中标方。
八、应标资料:
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5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编制计划书;
3.项目编制报价(加盖公章);
4.企业诚信承诺函。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415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8:00。
十一、评审方法:我局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工作计划书、过往成功案例、团队保障等方面进行评审。
十二、咨询方式: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联系人:程老师,咨询电话:0755-89558682。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