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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关于公开征选相关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机构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相关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尽职调查服务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为有效防范异地招商引资风险,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业发展前景不明确等因素导致引进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我中心拟对2宗文化产业异地招商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现就该尽职调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三、采购最高限价:本服务项目拟采用包干制。依据项目的单价与数量计算,其中企业尽调项目最高限价16.4万元、基金尽调项目7.6万元,2宗项目合计最高限价为24万元(具体按实际业务发生数量结算费用)。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企业尽调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调查;

  (2)项目所在行业、市场的发展前景分析;

  (3)项目公司产品与服务体系、商业模式、经营情况、发展潜力等分析;

  (4)项目落地龙岗区效益及匹配性分析;

  (5)项目风险评估。

  (二)基金尽调内容: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信息、备案情况、核心管理团队、募投管退机制等;

  (2)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过往基金、已投项目、已退项目分析等;

  (3)拟投基金方案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架构、募资进度、投资策略、投后管理及退出等;

  (4)拟投基金风险评估。

  (三)约定时间内客观、真实、公正地对每个项目单独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WORD+PDF)。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应标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序,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加盖公章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机构简介、营业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预算详细清单(加盖公章);

  3.尽职调查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相应业绩经历及专业资格、工作计划、工作方法等,加盖公章);

  4.机构资质证书、所获荣誉、过往同类项目案例(加盖公章);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单位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427室(巫先生,0755-8955879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12:00。

  九、评审方法:我中心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预算、同类业绩情况、团队配置、资质荣誉等方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委托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数创走廊部,联系电话0755-89902927。

  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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