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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委托开展基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调解与检查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2月1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龙岗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更好应对旅游市场回暖对龙岗消费市场的影响,充分保障旅游市场各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做到快速调解、妥善处置消费纠纷,实现旅游消费市场主体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打造国际旅游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游客消费体验,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形象。

  一、项目内容

  (一)旅游纠纷处理。

  1.负责对“12345”“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等平台以及电话联系我局的投诉接诉处理,核实所有投诉工单的法定管辖权属。

  2.负责每个纠纷事项自接收至结案的整个流程的服务工作,与被投诉方确认投诉解决方案,并做好年度台账。

  (二)实地核查收集。

  1.实地走访辖区旅行社,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就投诉严重的场所进行上门座谈,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给予改善意见。

  2.实地核查许可、审批资料是否准确,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

  (三)建立一户一档。

  1.根据辖区旅行社实际情况,建立经营场所档案,整理收集许可、审批、检查、投诉及案件等相关资料。

  2.根据场所基础资料、检查走访、投诉处置及案件办理等实际情况,每月定期更新一户一档资料。

  (四)旅游纠纷培训。

  每年举办2次旅游纠纷培训工作,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旅游纠纷调解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处置流程的培训工作。

  二、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经费及使用要求

  本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35万元以内。

  四、公告时间

  2024年2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23日止。

  五、评选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公司的资质、项目方案、服务方式、经费预算、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经报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符合条件的公司。

  六、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一)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团队人员构成(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截图证明);

  (三)项目实施方案;

  (四)报价表(报价单位必须盖公章);

  (五)企业诚信承诺书。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密封,于2月23日17:00之前快递或直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317室,收件人:罗小姐,电话0755-28269804,邮编:518172。

  七、咨询方式

  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监督科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5-28948331

  附件:项目服务需求及预算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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