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相关规定,龙岗文化“边关行”——文化建设交流活动项目通过社会公告、内部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选定深圳市千寻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执行单位,项目金额29.6598万元。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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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