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建的文体项目(现阶段暂有建面10万平方米以上文体中心(代建)项目1个、足球场等球场施工若干,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安全质量监管,消除现场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中心现公开征选2023至2024年度第三方巡查服务单位,开展在建工程专项巡查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2023-2024年度在建工程第三方巡查服务单位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根据在建项目特点制订第三方专项巡查服务方案;(2)按照经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的巡查服务方案对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专项、大型机械专项、危大工程专项等情况进行巡查并形成巡查报告;(3)对发现的安全质量等问题进行跟踪,并督促整改;(4)对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情况提供行业对标;(5)每半年开展深基坑、模板支架、大型机械等专题培训;(6)每季度对加强我局在建工程管理提供可行性建议,指派专家协助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季度大检查。
(二)服务时限及数量:
合同签订后1年内,巡查评估服务数量为25次;大型机械专项巡查数量为2次;危大工程专项巡查为3次;安全专项培训为1次;专家协助检查为4次。
(三)项目费用:
本项目咨询费用不超过 20万元(1年内开展在建项目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巡查评估暂定25次,每次费用不超过6100元;大型机械专项巡查暂定2次,每次费用不超过3100元;危大工程专项巡查暂定3次,每次费用不超过3100元;安全专项培训暂定1次,每次费用不超过22000元;专家协助检查暂定4次,每次费用不超过3100元。每次服务费用以中标价为准,结算时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
四、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技术咨询或工程管理服务或工程第三方评估与咨询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为保证本在建工程质量安全咨询服务的真实性和独立性,本项目应由第三方独立完成,凡正在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咨询相关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中标后在服务期内不得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包括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建设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目由我局通过“龙岗诚信网”查询,无需提交相关证明);
6.我局将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并作证据留存;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8.根据深龙财〔2019〕179号《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将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再次对中标(成交)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以发出之日的二次查询结果为准。
五、公告时间
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
六、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标准。
七、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及成果清单;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方案(按以下要求进行编制:尽量详细表述承接此工作的主要项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等内容);
5.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8:00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小姐,电话:0755-28269804。
八、咨询方式
王工,联系电话0755-28948851。
附件: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文体设施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