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龙岗区居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居民的家园意识和幸福指数,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龙岗区文化馆拟委托举办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文艺演出,联动辖区各街道分馆,以综合性文艺演出的形式将服务深入到社区基层。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岗区文化馆总分馆联动文艺演出。
2.项目经费:55万元以内。
3.项目时间:2023年9月-11月。
4.活动地点:龙岗区11个街道。
5.活动对象:社区居民。
(二)项目要求
运用线下举办和线上直播的方式,在龙岗区11个街道,每街道开展1场文艺演出,共11场演出。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传递时代正能量,每场演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
二、申办资质条件
(一)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来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四、受理时间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0月7日18:00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我馆项目评审小组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服务经验、团队实力等方面全面评审,经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并公布承办单位。中标方签订合同后,须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该项目。
六、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情况介绍及单位简介;
3.报价详细构成(加盖公章);
4.服务经验(承办同类项目相关合同扫描件等);
5.团队人员构成;
6.项目方案;
7.诚信承诺函(加盖公章);
8.保障活动安全的相关方案材料;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5份(盖章原件2份、复印件3份)按顺序排序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七、投标地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313办公室,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5-89558655。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