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员工健康有序用餐,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参照相关规定,按综合服务品质、食材采购渠道、菜品种类等因素,现公开征选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共4个月)龙岗文化中心员工就餐区员工餐供应服务合作单位,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岗文化中心员工就餐区员工餐供应服务。
二、采购月份: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共4个月)。
三、采购项目内容:利用文化中心就餐区现有设备设施,安全有序地为员工(约90人)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周末节假日用餐服务,服务期4个月,餐费标准为48元/人/天,餐费上限380160元,按实际用餐数量结算。
四、采购最高限价:380160元。
五、项目评审标准:
不进行比价,以餐费48元/人/天为准,以实际用餐人数、天数结算,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1。
六、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项目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七、应标资料:请有意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纸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服务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3.企业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4.提供同类业绩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登录“信用中国网”,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6.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7.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在“信用情况查询”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5、6、7项,如果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要截图提交。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岗文化中心D区5楼508);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55-89558993。
九、现场勘察时间:需现场踏勘的单位,请于9月19日-9月20日期间到达龙岗文化中心进行踏勘,联系人:曾小姐,电话:0755-89558905。
十、公示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18:00。
附件:
1.项目评审评分表
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