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沉浸空间新增数字内容制作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的互动感、体验感,运用多媒体技术营造逼真、形象、生动的展示效果,以交互、沉浸体验的方式吸引参观者更好地体验,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开展展示中心沉浸空间新增数字内容制作工作。
三、采购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172000元人民币。
四、采购项目内容
完成数字内容制作,包含四个超高清氛围影片艺术作品,以地面投影形式呈现,含特效包装+素材剪辑+音效配音,每条时长20秒。
五、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服务完毕,且获得甲方认可为止。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
7.具备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七、应标资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建议胶装),请有意向合作的单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序,一式五份用信封密封好后加盖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一)机构简介、营业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项目预算详细清单;
(三)企业诚信查询结果;
(四)诚信承诺书;
(五)单位及团队人员介绍及相关证明资料;
(六)近三年深圳同类型项目经验(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附合同工作内容关键页)。
八、公告时间及投标地点
公告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
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425室(巫先生,联系电话:0755-89558799)
2.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下午5:00前。
九、评审方法
项目评审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报价、相关同类项目案例、拟派服务团队实力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服务单位。
十、注意事项
1.招标单位对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也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3.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4.投标人之间不得以恶意串通或其他不正当方式损害招标单位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5.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交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否则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虚假文件、信息、承诺和陈述影响本次招标对招标单位造成名誉或经济上损失的,相关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咨询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咨询电话:李工,0755-89615096。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