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馆委托实施创编青年广场舞作品项目于8月28日由龙岗区文化馆组织专家评审,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从投标价格、资质条件、团队人员配备、服务经验、创作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选,并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中标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大围屋艺术团,项目经费共计人民币20万元。
本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4日-6日,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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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