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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征选红立方“三馆”运营评估服务单位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7日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红立方“三馆”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模式,委托企业运营。为保障红立方“三馆”按合同约定实现预期运营效果,加强项目监管与系统考核,我单位公开征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场馆基本运营与维护、公共服务及活动等实际运营情况提供评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与服务需求

  开展红立方“三馆”运营评估工作,在项目合同基础上完善运营评估体系,从履约情况、运营绩效等方面,对红立方“三馆”运营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咨询服务内容应包含:

  (一)全面收集红立方“三馆”项目年度运营方案、运营工作台账等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二)每月开展2—3次现场巡查,采用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督办工作。重点活动需现场跟踪,落实活动考核工作。

  (三)在季度考核评估过程中对运营方未完全达标事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敦促运营方采取相应措施,在该年度内落实整改。

  (四)对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季度与年度(阶段)评估,并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每年出具3份季度报告和1份年度报告,最终提交成果报告及份数以双方商订合同为准。)报告内容应包含:

  1.基本运营与维护:主要考核运营单位维持项目基本运营工作的情况,包括开闭馆情况、展品展项日常运营维护与年度更新情况、机电运行维护情况、安全保卫工作及安全事故情况、清洁卫生情况、建筑楼宇修缮和维护保养情况等。

  2.公共服务及活动:根据项目合同要求,对运营单位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及活动的数量、档次、活动现场、活动效果进行全面评价。通过参考活动投入、活动满意度调查等可行方式辅助评价。

  3.运营服务效果:场馆参观人数统计、社会效益整体评价、纵向或横向对比评价等。(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由于服务经费来源不同,此项目不含年度公众满意度评估。)

  4.对运营单位需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服务期限

  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依据履约评价,最多续签两次。

  三、服务费用

  总费用控制在12万元(一年)以内。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带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公告时间

  2023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7月3日止(五个工作日)。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楼508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9558993。

  (二)投标截止时间:相关投标材料请于2023年7月3日18:00前送达,逾期不予接收。我单位工作人员将与符合条件且通过综合初审环节的机构联系,其余投标单位不逐一通知,相关投标资料不退回。

  七、评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我单位内部评审小组将从投标单位的报价、服务方案、相关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详见附件1评分标准),并报上级领导班子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评选结果。

  八、提交材料

  投标人提交材料请按以下顺序编排,投标文件主要包括:

  (一)报价表及清单;

  (二)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三)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范围截图;

  (四)投标人情况介绍及通过相关认证(荣誉)情况;

  (五)技术部分:服务方案、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指派服务团队实力、项目服务质量、售后服务计划等;

  (六)商务部分:同类项目业绩、履约评价等;

  (七)诚信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八)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上述各项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达至:龙岗区文化中心财务办公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楼508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89558993,邮编:518172。

  附件:

  1.评分标准

  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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