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二)项目名称:2023年龙岗区美术书法联展暨深圳市第二十届“鹏城金秋”美术书法摄影比赛龙岗区复赛。
(三)项目说明:2023年龙岗区美术书法联展暨深圳市第二十届“鹏城金秋”美术书法摄影比赛龙岗区复赛将于7月举行,需采购作品装裱、设计印刷、布置展厅等内容。
(四)项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文化馆。
(五)主要内容: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装裱、海报设计印刷、展厅背景板及前言板设计印刷、宣传折页设计印刷、作品卡设计印刷、展品运输、展厅布置、开幕式现场布置、获奖作者奖品、评委费用、获奖证书、奖牌。
(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七)费用:95800元以下。
二、招标要求
(一)国画书法作品需按传统方式手工装裱、油画、水彩、版画等装外框,摄影作品需要用高清喷绘制作展板展示。美术、书法作品各40幅,摄影作品40幅,总共120幅作品。
(二)展览需要宣传喷绘及前言板共3块约50平方米、宣传海报6张、作品折页200份、作品卡120份、展品运输费、布展费(含撤展)、开幕式费用和展厅值班费。
(三)包含获奖作者价值12000的奖品(美术书法各设专业组和群文组,每组各设置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奖品金额分别为金奖600元、银奖400元、铜奖200元;摄影组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奖品金额分别为金奖600元、银奖400元、铜奖200元)和专家评委费用(9位评委共18000元)。
(四)展厅布置美观大方,作品布置整洁有序,宣传设计庄重新颖。
(五)遵守场地方的施工管理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具备本服务所需的资质;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处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四)投标单位须有为政府部门策划承办过美术书法展览项目经验(需提供项目承办合同复印件,1次承办经验为必要条件,1次以上经验可作为加分因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包、转包。
四、公告时间
2023年3月7至2023年3月13日。
五、受理时间
相关申办材料现场受理时间或快递寄出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18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专家评审时间
专家评审小组从价格、策划方案对服务要求的满足程度、策划方案对质量要求的满足程度、策划方案对时效要求的满足程度、同类经验、专业实力、投标人相关资质、投标人编制质量等方面全面评审并打分,评审总得分排名第一的申办单位,作为评审结果的承办单位。评审采用会议协商讨论、独立进行打分的工作方式。
七、中标结果
龙岗区文化馆将候选承办单位及相关方案资料统筹调整后,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最终确定、公布承办单位。
八、评估总结
承办或被资助单位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活动完成后提交项目总结及所需证明材料(含海报、宣传折页、现场观众情况、媒体报道证明材料、图片等),并进行绩效评估。
九、申报材料
(一)活动项目承办方案。含思路策划、实施组织、经费预算、专业实力、举办时间及具体场地安排等(经费预算加盖公章)。
(二)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需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以往承办美术书法展览项目合同复印件。
以上(一)、(二)、(三)三类材料一式6份按顺序排序并统一密封提交。封面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十、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文化馆4楼446办公室,李老师,0755-89558689。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