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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公开征选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运营单位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1日 来源: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项目运营服务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以下简称“项目”)是深圳市龙岗区政府为加强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对外形象品牌宣传,集中展示走廊整体情况、代表园区和企业及其最新产品和服务,有关政策规划和特色亮点而规划建设的高水平、数字化展示平台。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龙平西路和爱心路交汇处恒明ONE产业园5栋A座2楼,总面积为1346.98㎡。为专业化运营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更加科学、高效利用展示中心物理空间及各类数字显示硬件设施,我中心拟就“深圳市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展示中心项目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三、采购最高限价:95万元(运营费用测算如超出采购最高限价,中标方可通过对外运营收入进行弥补,此处报价需为对外运营弥补后的最终报价)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展厅运维:包括承担水电、网络、物业管理、空调等费用以及提供安保、保洁等基础运营维护服务;

  (二)展厅管理:包括提供讲解、接待、演示、内容更新(数据每月更新、文字图片每季度更新)、设备检测(每年进行一次)等服务;

  (三)对外开放:服务期内安排不少于45天面向市民群众免费开放参观并提供讲解服务。

  (四)中标方需安排专职团队负责项目运营,包含专业讲解人员不少于1人,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初级导游(英文)资格证书及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从事政府类展厅讲解工作2年以上。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企业所在注册地方便对我方提出的修改需求等立即响应并快速完成。

  六、应标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按顺序排序,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加盖公章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1.机构简介、营业范围、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运营成本及预期收入详细清单(加盖公章);

  3.项目具体运营方案(加盖公章);

  4.团队人员介绍及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企业诚信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单位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7.同类项目运营管理案例证明(中标通知书及配套委托合同,加盖公章)。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526-1室(骆小姐,0755-89558799)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7日17:00。

  九、评审方法:我中心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运营方案、经费预算、团队水平、项目经验等方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委托单位。

  十、咨询方式: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数创走廊部,咨询电话:0755-89558799。

  附件:

  1.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简介

  2.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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