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文化中心B区负一楼展厅天花等材料出现陈旧、褪色、破损等老化现象,已达到正常使用年限。为提升文化中心整体形象,给市民提供更好的观展服务,拟更换文化中心B区负一楼展厅天花等材料,具体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文化中心展厅铝板天花等材料采购。
(二)项目内容
采购完成文化中心B区负一楼展厅铝板天花所需的全部材料(包安装)。要求产品款式新颖,款式颜色符合展厅功能配套要求,经久耐用,具备与展厅及场馆相匹配的档次,材质和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项目地点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308号(龙岗文化中心B区负一楼)
(四)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项目费用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42428.80元。
(六)服务方式:费用包干。
二、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投标人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我单位亦会通过“龙岗诚信网”“天眼查”“中国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平台查询。
(四)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在其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三、公告时间
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
四、受理时间:相关申办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4日18:00前报送完毕,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1)
六、申报材料
(一)报价表及明细(格式自拟)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
1.投标人情况介绍;
2.资格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经营范围批准文件和资质文件;
3.报价单: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公告所附项目明细的数量、规格、单价、总价等;
4.技术性文件(请按评分细则编制文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
6.企业诚信承诺函(见附件3)
7.诚信证明。
(1)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2)登录“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web/index.html),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在“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cgjg/xyqkcx/),在“采购监管”栏目查询本单位信用情况,并对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四项如未查到企业信用信息也需截图提交。
七、投标联系方式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密封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在信封正面注明应标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应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密封后的材料请快递或直接送到至: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中心D区513室;联系人:杨工,0755-89558518。
附件1.评分细则
附件2.技术规格表
附件3.材料采购清单
附件4.企业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