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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解读方案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12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解读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增强政策的贯彻力和执行力,加快推进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深龙府办〔2017〕23号)精神,特制定《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相关解读方案如下:

  一、解读提纲

  (一)《认定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二)出台《认定办法》的目标任务;

  (三)认定的标准;

  (四)认定的申请程序;

  (五)有关定义诠释。

  二、解读形式

  撰稿解读。

  三、解读途径

  新闻媒体、政府部门网站、宣传资料。

  四、解读时间

  《认定办法》发布后及实施期间。

  

  

  关于《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龙岗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原《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拟出台《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修订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认定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一是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随着龙岗区城区整体实力的提升,尤其是文化产业在近几年的高速发展,龙岗区文化产业已经完成了发展的初级阶段,到达了具有一定实力的新发展阶段。为了适应新发展阶段下产业发展的需求,鼓励大型文化企业、行业协会、文化产业园区和研究机构为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性的产业服务,促进文化产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推动龙岗区文化产业的整体提升,亟需对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和标准。

  二是新政策的配套措施。2020年2月10日,龙岗区出台了新的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其中对鼓励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扶持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新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和管理,需要出台相应的认定和管理办法。

  三是完善执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现有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逐渐发现了一些新问题,亟需进行修改完善。主要包括认定标准不够完善、考核和撤销认定条件和程序的部分调整、文化产业领域的认定范围和标准等。

  二、出台《认定办法》的目标任务

  《认定办法》明确了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方向,对申报认定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区内大型文化企业、行业协会、文化产业园区和研究机构等对标有关条件,更加有效合理的规划建设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运营更加符合龙岗文化产业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推动龙岗区文化产业的整体高速发展。

  三、认定标准

  (一)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以龙岗区文化企业为主。

  (二)有显著的公共性,平台运营满一年(以服务第一家企业时间为准),已服务文化企业(平台运营商的关联企业除外)不少于30家,对外服务业务应成为平台运营的主要业务来源。

  (三)有专业的运营管理机构和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有科学合理的运营机制和规范管理制度。

  (四)有固定的独立经营场地,对外服务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五)平台需已完成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实际已完成建设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专业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占比不少于60%(不含物业购置和土建费用)。

  (六)发展思路清晰,中远期发展目标明确,已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对服务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七)主要服务行业类别符合市、区的产业发展方向,对龙岗区文化产业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八)平台建设或运营单位需是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龙岗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协会)或高等院校。

  (九)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后可直接认定为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四、认定的申请程序

  《认定办法》规范了申请程序,具体的申报、受理和审议流程如下:

  (一)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二)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自收文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合格的,发给受理回执;不合格的,需告知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单位完善材料后,可重新申请;

  (三)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认定条件对申报的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四)根据专家实地考察评审意见,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入选名单后报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审定。通过审定的名单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区文化产业促进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发认定通知,授予“龙岗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牌匾。

  五、有关定义诠释

  《认定办法》所称文化企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其主营业务必须属于国家统计局新近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中列明的文化产业类别范围,或国家统计局新近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列明的数字创意产业类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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