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发展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和人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协助相关部门组织文化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
(四)配合相关部门培育文化产业中介组织和机构,推进文化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建设。
(五)负责文博会、深圳设计周、深圳“创意十二月”、深圳大芬国际油画双年展等重大产业活动的组织筹办工作。
(六)负责区图书馆运营管理和读者服务,统筹公共图书馆统一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区图书馆事业发展。
(七)承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及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及相关保护规划研究工作;指导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程、文物活化利用,承担文物保护宣传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统筹规划管理全区博物馆事业发展工作。
(九)负责区文化中心场馆的管理工作;开展各类惠民活动;负责文化项目的引进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局机关做好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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