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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产办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做好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和我区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办本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一、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我办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多次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方案》、《龙岗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措施,全面提升我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工作

  对于需要对外公示的或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事项,我办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或传真文件等形式,积极征集各方的意见;我办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议事,对于各项需要上会议定的事项,均通过区文产办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我办根据区有关要求,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规范了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均有备案。

  三、规范制度化建设工作

  我办制定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中,由我办起草报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再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并按要求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根据政策出台以来文创资金受理、评审等工作环节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我办多次与区财政局沟通,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使其能更好地服务我区文化产业。今年来,我办继续做好政策宣讲工作,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丰富政策宣传渠道,引导园区、企业积极申请省、市及我区各级经费扶持。我办严格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经费项目受理工作。为积极响应和探索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我办于9月23-24日举办了龙岗区“互联网+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培训班,助推我区文化产业与互联网行业走向更深层次的融合。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我办聘请了单位法律顾问,涉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和经济合同的,均征求单位法律顾问意见,确保依法依规行政。

  五、推进行政监督工作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我办负责对文创资金扶持项目验收,并对被扶持的企业或单位及项目进行绩效评估。根据《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初,我办对2014年以前我区认定的15家文化创意园区和43家重点文化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再符合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认定条件的单位撤消认定称号。 

  六、贯彻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执行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并做好行政权责清单意见征集及反馈工作。我办的行政权责事项共有3项,分别为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今年以来,我办共受理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申报2批次、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1批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我区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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