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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产办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7年我办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我办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办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我办由综合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2017年11月14 日,区文产办主要领导参加龙岗区委区政府举办的课题为《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法治专题培训。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工作

  对于需要对外公示的或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事项,我办通过龙岗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或传真文件等形式,积极征集各方的意见;我办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集体议事,对于各项需要上会议定的事项,均通过区文产办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我办根据区有关要求,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规范了须经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决定的重大事项,在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均有备案。

  三、规范制度化建设工作

  我办制定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由我办起草报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本单位法制员和所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报区政府法制办审定后再按程序上报区政府,并按要求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我办根据多年实际操作经验及文创资金申请受理、评审等工作环节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坚持与时俱进,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趋势,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作为《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之一,并于2017年5月10日正式实施。为确保新政策在全区文化企业中的知晓度,我办还专门组织策划了多场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宣讲会,深入园区和企业中宣讲解读文产新政。通过政策宣讲工作,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丰富政策宣传渠道,引导园区、企业积极申请省、市及我区各级经费扶持。我办严格按照政策的有关要求和操作流程,做好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扶持经费项目受理工作。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我办聘请了单位法律顾问,涉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和经济合同的,均征求单位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法合规。

  五、推进行政监督工作

  根据《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年底由区文产办负责组织对经认定为文创园区、重点文化企业、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的运作情况进行考核。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产业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制度,更好地跟踪监管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促进我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经营和科学发展,我办制定了《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评审操作制度》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制度》,对上一年度获区文创经费扶持的单位的经费使用情况及获评为文创园区、重点文化企业、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的运作情况进行考察并给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经我办审定后,将作为文创经费申请受理、是否撤回文创扶持经费或是否撤销区级文创园区、重点文化企业、文创公共服务平台的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

  六、贯彻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严格按照龙岗区行政权责清单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我办的行政权责清单相关工作。我办的行政权责事项共有3项,分别为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今年来,我办共受理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经费扶持申报2批次、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和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1批次。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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