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7月1日起龙岗区停止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

发布时间: 2018年06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静脉输液,俗称打点滴。被世卫组织推荐的最后一种给药方式(首选吃药、其次肌肉注射、最后打点滴)——静脉滴注却成了现在医生给药的常态。在呼吸系统疾病高发的冬季,几乎各个医院都是吊瓶森林。输液引起不良反应输液不良反应有:发热反应、心力衰竭、静脉炎、空气栓塞、肺水肿等等。

      201846日,龙岗12家区属公立医院已经全面叫停了普通门诊静脉输液。为了进一步保证医疗质量安全,降低静脉输液事故隐患、促进合理用药。2018622日,龙岗区卫计局在龙岗区人民医院会堂召开“扫黑除恶再部署再动员暨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区各社会办医疗机构(含门诊部、中医馆、诊所、社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共700多人参加会议。

  会上,龙岗卫计局有关负责人解读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疗欺诈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会议要求对“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以及泌尿外科(男科)、妇科虚假诊断、夸大病情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精准打击。会议要求医疗机构暂停阴茎延长术、增粗术等部分男科;暂停阴道壁囊肿、阴道息肉、宫颈囊肿等妇科手术治疗。医疗机构在开展相关物理治疗时应严格履行知情告知义务,治疗项目和收费禁止“手术台上加价”,要求必须“明码标价”,各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建立价格公示台账制度。

  71日起逐步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会上,龙岗区卫生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传达了《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合理全面逐步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一)全区各公立医院(含一级医院),除急诊科外,全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二)中医馆、中医类诊所、医务室,自201871日期禁止进行输液治疗。

  (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西医类诊所,201871日起原则上禁止对53种常见病多发病(粤卫办函[2017]332号文附件)进行输液治疗。

  确需输液,应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

  确需输液的,要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医师应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并在其门诊病历中附注输液治疗情况说明,认真执行静脉输液操作规范。按照粤卫办函〔2017332号文的要求,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医疗机构违规开展静脉输液将重罚

  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应依法对违规开展静脉输液、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并将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其中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龙岗区卫监所,张世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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