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公布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93条,包括通知公告2652条、工作动态37条、资金信息3条、机构设置1条等。全年受理一网统管系统市民来电件15363件次,办结率100%,有效解决了辖区居民的相关诉求。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11件已予以答复,2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较去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共受理申请1件)。从申请提交途径看,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信息内容来看,约62%集中在医师注册信息、卫生检测报告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维护《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质量,杜绝涉敏涉密信息上网。三是规范“健康龙岗”公众号运行。建立完善制度规则,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更新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同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多方收集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关注点,深刻理解信息需求,分类归纳、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