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3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公布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693条,包括通知公告2652条、工作动态37条、资金信息3条、机构设置1条等。全年受理一网统管系统市民来电件15363件次,办结率100%,有效解决了辖区居民的相关诉求。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11件已予以答复,2件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较去年有大幅度增加(去年共受理申请1件)。从申请提交途径看,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1件。从申请信息内容来看,约62%集中在医师注册信息、卫生检测报告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维护《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二是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质量,杜绝涉敏涉密信息上网。三是规范“健康龙岗”公众号运行。建立完善制度规则,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众号的建设和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更新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同时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多方收集社会公众对卫生健康信息的关注点,深刻理解信息需求,分类归纳、精准推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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