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及饮水机供应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编号:LGQRMYY-2021017)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7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政府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桶装饮用水及饮水机供应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该公告同时公布在龙岗区人民医院院内公告栏。

  1.采购编号:LGQRMYY-2021017

  2.采购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总预算上限(万元)

备注

1

桶装饮用水及饮水机供应服务项目

1

19.2

合同期1年内具体支付以实际数量和中标单价结算为准

  3.供应商(参与人)须知

  (1)投标费用的承担: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参与人领取了采购文件后不参加采购活动的,请在开标(洽谈)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该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3)请参与人密切留意龙岗在线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4.供应商(参与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分包、转包。

  (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5.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参与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参与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参与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6.项目未经报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线下领取: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2楼201招采办(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公司三证、信用文件及个人授权书)。

  报名需要提供信用文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7.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8:00至2021年11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内。

  8.项目洽谈安排如下: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下午14:30~15:00;

  (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下午15:00;

  (3)递交文件地点和洽谈地点:消毒供应中心2楼会议室;

  (4)本项目本次公告结束后若不足三家供应商报名,将延长公告时间,延长公告仍不足三家,医院则根据规章制度直接安排时间洽谈。

  (5)若有其他安排,另行通知。

  9.有关本次采购之事宜请联系:王老师、尹老师联系电话:0755-28932833-8803

  10.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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