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DR维保服务进行院内公开采购(详见附件1),欢迎符合条件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二、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设备科。
五、请各参与供应商按公示要求的时间,将以下证件资料按项目制作好资料一份,递交至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具体如下:
1、供应商资质证照等资料;
2、设备维保资质、技术人员信息、相关授权书等资料;
3、详细的维保方案及报价等资料;
4、与综合评分法评分要素相关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如资料存在缺项或不全,均视为该项没有,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请各供应商递交资料前认真核对。
六、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七、有关本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查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3004号(吉祥地铁站A口)耳鼻咽喉医院设备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0755-28989999-8811
附件:
1、维保服务要求及评分标准
2、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深圳市龙岗区耳鼻咽喉医院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