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卫生监督分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王玉侠(身份证号码:34060419650310***3):

  你尚未履行本机关于 2020年02月27日对你因于2019年11月28日开展注册专业以外医疗卫生技术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龙卫医技罚[2019]07F-20号),本机关决定向你发出《催告书》(深龙卫医技催[2019]07F-20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深龙卫医技催[2019]07F-20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伍仟元(¥5000.00)缴至深圳市龙岗区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在深圳市内的任何网点: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账号:41022900040037785001)、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账号:765359085130)、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账号:002000127460386),开户名: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国库科。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福宁路70号龙岗卫生监督分所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科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55-84615334,联系人:彭女士、陈先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