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纯水及微酸水系统维保(2024-2025年度)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20240221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纯水及微酸水系统维保(2024-2025年度)

  3.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纯水及微酸水系统维保(2024-2025年度),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7876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7876元

  6.采购需求:

服务(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纯水及微酸水系统维保(2024-2025年度)

1

详见招标文件

/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三、供应商报名应提供的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天08: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总务科,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08室(总务科)

  3.方式:现场报名后拷贝电子文档或以电子邮件发送

  4.售价:免费

  5.联系方式:詹工,0755-28870993-3103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4:30(北京时间)。(注:14: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人将不接受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4月3日14: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室(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公开开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3.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属于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业务科室联系人:詹工,0755-28870993-3103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1008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招标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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