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科室考核、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录用郑慧玲、生佳慧、叶泳仪、周溪、陈晨5位同志为聘员,现将录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录用有异议的科室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等方式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电话:0755-89332560、0755-28933059;内线8851、885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人力资源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如发现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附件: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聘员录用情况表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