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②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以下官网查询的信用信息的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公告之后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名时间、材料及地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8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请自带U盘下载招标文件,我院不提供纸质版的招标文件。
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信息科(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2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小姐,0755-84708282。
四、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五、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至2023年2月9日上午10时止,投标文件密封完好,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10时(逾时作弃标处理)。
八、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山工业区22号)。
九、其他要求:准备标书正本1份、副本3份,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不足两家投标的项目更改为单一来源谈判。
十、本项目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此公告同时公布:
1、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2、医院院内公示栏;
3、医院OA。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