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检验中心、区职业病防治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二)开展公共卫生风险研判和评估工作。 (三)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六)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七)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八)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业务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九)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