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地”,是指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行政区划,分为省、地、县三级。对中央而言,省为安置地;对省而言,州(市)为安置地;对州(市)而言,县(市、区)为安置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安置的,该县即为安置地,在××区安置的,该区为安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