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退役士兵可申请易地安置?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答:根据《印发<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安〔2013〕29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可向有批准权限的民政部门提出易地安置申请: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需要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的;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结婚满2年且选择自主就业,需要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

  (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自行找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接收安置的;

  (四)因战致残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医疗、生活保障需要的;

  (五)是烈士子女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生活保障需要的;

  (六)父母双亡且入伍地无法满足其生活保障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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