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31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龙岗团区委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1个,即本单位机关。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龙岗团区委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32.02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三公”经费全年总支出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7万元,占“三公”经费全年总支出3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54万元,占“三公”经费全年总支出67.2%。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3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工作人员和组织青年团干赴香港学习交流2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根据团市委及市青联工作安排,赴香港参加深港青联交流活动以及组织青年团干赴香港参观“中国梦·复兴之路”大型展览活动。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0.1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按公务接待工作规定,接待上级团组织以及其他省市区的团组织来我区学习交流基层团建、青年创业、志愿服务、青少年维权等工作。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5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

  2013年尚未推行公务车改革以前,龙岗团区委共有车辆4台,分别为广本雅阁轿车、广本奥德赛商务车、尼桑的士头(皮卡)、东风雪铁龙轿车,均按规定用于公务活动。具体费用支出包括:车辆修理费、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以及过路过桥费。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龙岗团区委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13.02万元,具体情况是: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0.31万元。根据2014年工作任务要求,本年度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7.17万元。根据市、区接待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严格规范接待程序,严格落实接待各项工作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54万元。根据区纪委、区公务车改革领导小组的规定,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同时为配合落实区公务车改革有关要求,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进行了进一步压减控制。

  附表:

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

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02

0.31

10.17

21.54

19

0

3

16

 

  注: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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