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06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团区委内设办公室、团务部2个部室,下设1个事业单位龙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2.团区委是在区委领导下的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人民团体。主要职能如下:(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区委的中心任务和团市委的具体要求,部署全区共青团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2)筹备召开区团员代表大会;(3)抓好全区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及阵地建设;(4)研究、制定全区团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指导、检查、培训及督促考核全区基层团建工作;(6)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不断为党输送青年人才;(7)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年、青少年的合法权益;(8)指导区义工联工作,推动志愿者先锋城区建设;(9)领导全区少先队工作;(10)指导区青企协及其他青年社会组织工作;(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团区委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针对青少年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展富有特色和实效的教育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帮助和辅导青少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直接为社会主义科技文化、教育事业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青少年提供和创造学习条件,辅导青少年的业余学习,鼓励青少年自学成才;开展美育活动,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美学修养和鉴赏能力,为青少年发挥艺术才能和创造力创造条件,注意发现、培养和输送各种人才;代表和维护全区青少年合法权益;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团区委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7名,雇员4名(其中工勤岗位普通雇员2名,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2名)。设1正1副2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3名科级职数(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目前,实有人数11名,公务员7名,雇员4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级干部3名(其中非领导岗位1名),科员2名。

  2.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活动核定编制2名,设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目前,实有人数2名,其中1名七级管理岗位,1名八级其他管理岗位。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聚焦“四风”,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五学”活动,深入社区“讲学”30余场,举办基层青年代表、教育系统团干座谈会10场次。2.团旗向党,组织开展青年思想引领活动。举办首届深港青年风尚节,邀请深港青年同台共述“中国梦”;发布“中国梦”主题歌曲, 组织50家青年社会组织展示公益梦想,举办亚洲中学生“舞出真我”街舞大赛等活动。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发展。成功举办青联工作交流会,圆满完成青年企业家协会换届,联合天安数码城建设“龙岗青年创业大道”,开展大学生“展翅计划”见习服务行动,对接联系167家企业,为全省各高校在校生提供实习(见习)岗位3133个。4.关注民生,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在天安数码城及5个社区设立“青春学堂”,举办“玩创”沙龙8场,直接受益青少年3000多人。建设龙岗青年驿站,铺设床位24张,为求职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就业指导等服务。联合区社工委打造“启航•筑梦”关爱来深建设者子女公益平台,开展讲座、沙龙、创意DIY等活动514场次,覆盖全区8个街道、29个社区,直接服务1.5万人次。5.扩大参与,推动志愿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注册志愿者突破21万,年内开展志愿服务5340余场次,18万人次参与。为WTA、ATP、国际低碳大会等高端赛会提供志愿服务6300余人次,总服务时长达4.7万小时。6.夯实基础,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指导新建社区完成综合团委建设,实现109个社区综合团委全覆盖,完善区域化团建工作机制,指导各街道建立非公企业团组织65家。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50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67万元,其他收入372.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2.23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50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995.7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1)基本支出218.52万元,占10.9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2万元;(2)项目支出决算1559.6万元、占78.14%,主要支出项目有基层团建、全区青少年工作、机关团委工作、义工联工作、志愿服务U站I城运行保障经费、青少年文体及公益活动等;(3)年末结转和结余217.66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0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出国团组1个、1人次,2014年9月经向龙岗区财政局申请批复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3.05万元,主要用于培训、食宿、交通、保险、签证等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6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21.76万元,平均每辆4.3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其他单位来访公务接待。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部门公开决算已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六、收支科目名词解释等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如公积金)的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形成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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