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内容
标的名称
宇丰工业区3号厂房
资产地理位置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上芬社区西头新村宇丰工业区3号厂房3楼
资产权属情况
□ 有房地产证
☑ 有权属说明
公告期限
10 个工作日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计算租金面积
1000㎡
出租用途
工厂、仓储、办公
租赁期限
2年
免租期限
1个月
招租底价及递增
29元/㎡/月
定价依据
评估报告
原合同租赁价格
目前租赁期限
空置
涉及优先承租权方
宇丰工业区内的现有租户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 ☑否
确定承租方后
签订合同时间
5日内
租金支付方式
按月缴纳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履行安全生产能力,按政府及所从事行业要求配备具有安全生产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生产加工过程中没有锂电池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没有废水、废气排放,噪声符合居民区要求,没有大型超重设备(≤ 500㎏/㎡),震动符合标准厂房设计要求;不接受物流及大型车辆的进出;
履约条件
缴纳3个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
特别事项
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工业区位于上芬社区西头新村居民区内,龙华区党校旁。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应当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8 周期。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一次报价确定承租人。如只征集到一个承租方,以协议方式出租。
出租单位审核意见(盖章)
日期:
联 系 人
成泽林 聂小昭
联系电话
27611985 13902456687
联系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上芬社区宇丰工业区3号宿舍一楼
深圳市宝安外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