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区投控集团公司党委在投资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推进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庄儒民,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伟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推进国企党建工作进公司章程由集团向辖属企业延伸,集团党委系统16家辖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李伟虹同志详细说明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她说,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的工作机制,先后制订了《关于扎实推进区投控集团及所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工作方案》、起草《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并于8月通过党委会审议,按程序报上级审批。上周,区委组织部汪洋副部长还带队赴集团调研了此项工作的推进情况,足以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和领导都非常重视。
会议还听取各企业关于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推进情况,对存在的困难和解决的办法进行讨论和梳理。
最后,庄儒民同志强调,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是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决策的内容、规则,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班子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保证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他要求,各辖属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强化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该项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理清公司章程中与现行管理、政策、制度等不相符的内容并予以修订,确保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双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