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3年01月2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和龙岗统计信息网上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东座17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49789;传真:0755-28949885, 电子邮箱:tj@lg.gov.cn。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夯实工作基础,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 “一把手挂帅、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审核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工作,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了《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对龙岗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网站专栏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一项长期性、动态性的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终绩效评估工作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建立了《统计局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举报制度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内容,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相关规定。通过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条例》,扩宽群众了解、学习、使用《条例》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 234条。其中政府职能类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6条,行政许可信息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 12期统计快报,11期统计月报,4期统计季报,1个年度经济公报,3个经普公报,2个统计年鉴报告,统计分析6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是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指标情况;涉及统计及人口普查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新闻等情况; 党务及廉政建设、年度计划与总结等情况。

  (三)对2012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认真做好201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公开的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制度、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目前,我局未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2012年,本局把“龙岗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在网站予以公开,及时更新,做到真正满足《条例》的要求,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另外,本局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主要包括:印发《龙岗区主要经济指标快报》、《龙岗统计月报》、《龙岗区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龙岗统计信息》季刊、《龙岗统计分析》、《龙岗区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统计年鉴》,在《深圳侨报》发布《龙岗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咨询电话、信箱方便公众对本局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同时,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向区史志办、市档案局和“深圳统计信息网”、“ 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报送相关纸质或电子文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密。主动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网上申报,表格下载、投诉举报、公众信箱、招标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要求政府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被举报和被投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方面对《条例》要求的公开内容还把握不够准,信息公开流程还有待进一步理顺、规范;另一方面公开形式主动性和便民性需要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及时全面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披露,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公众需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渠道。逐步完善网站功能,加大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加大《条例》的宣传引导力度,保障公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信息公开审查、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机制体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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