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龙岗区劳动力调查工作,根据区政府六届一百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7号)和《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关于成立深圳市劳动力调查工作专班的通知》(深调字〔2021〕5号)等文件要求,区统计局会同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和各街道办事处成立龙岗区劳动力调查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
(一)成员单位
区统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
分管统计工作的区领导
常务副组长:
方光都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
谢云涛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俊奇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柳红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刘肇斌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 亮 平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莹 布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少青 吉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温永刚 坂田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董 瑜 南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庄国栋 横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炯龙 园山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朱永钢 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恺鹏 龙城街道办党工委委员
董 鲁 宝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别江波 坪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陈妙娴 区统计局社会经济与能源统计科科长
周春燕 区发展和改革局职员
陈庆宇 区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
蒋尊涛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科长
孙渊源 区人力资源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林 刚 平湖街道经济服务办二级主任科员
林 莉 布吉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吴汶清 吉华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李创新 坂田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孙东杰 南湾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王 绚 横岗街道经济服务办一级主任科员
陈哲辉 园山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周胡增 龙岗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俞 琨 龙城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胡晓楠 宝龙街道经济服务办二级主任科员
吴 璟 坪地街道经济服务办副主任
(三)办事机构设在龙岗区统计局社会经济与能源统计科。
二、工作要求
工作专班要加强横向纵向联系,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重大问题。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召开专班工作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专班成员单位以外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工作职责
(一)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保障
在经费保障落实、调查员选聘、调查设备购置、调查全面开展等方面为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将劳动力调查列入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确保劳动力调查顺利开展。将劳动力调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职能范畴,进一步强化调查基层基础工作。
(二)加强劳动力调查质量管控
进一步打造良好统计调查环境,保证数据真实可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配合深圳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依规调查,严守调查工作纪律,依法开展入户调查,对于人为干扰劳动力调查活动,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由上级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三)加强劳动力调查宣传动员
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劳动力调查,创新优化宣传方式,全面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对劳动力调查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推动形成配合调查工作的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区网格办作用,切实为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营造有利氛围。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