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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11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人普办字〔2020〕7号)要求,请各街道有效开展人口普查宣传,现就宣传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物料保障

  (二)省市人普办统一下发的宣传物料:

  1.《致全国人口普查住户的一封信》;

  2.普查纸质申报表和自主申报说明;

  3.宣传海报(每个社区10张);

  4.“两员”培训手册;

  5.“两员”证件。

  (二)区人普办统一提供的宣传物料:

  1.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和《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等宣传模板。详见附件《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资料模板》,由各街道自行组织印发;

  2.《国家人普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手册》(按照各街道普查员、指导员数量提供)。

  3.《人口普查短表(备用快记表》(按照各街道普查小区数量提供)。

  二、宣传工作要求

  (一)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人口普查宣传。一是利用好街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加强对人口普查法规和各项政策的解读,普及普查知识,为辖区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组织辖区群众开展线上“龙岗人口普查第一课”学习活动。

  (二)提前筹备宣传物资。各街道要按照《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资料模板》要求,做好宣传海报、横幅、宣传折页等宣传物资的设计印发工作。    

  (三)加强户外场所宣传工作。在社区工作站、居民小组、物业小区、工业区、商场、写字楼等人流量大的户外场所统一张贴人普宣传海报、横幅、《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公告》;充分利用住宅区、工业区、商场写字楼宇等已有的液晶显示屏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四)举办人口普查宣传月宣传活动。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月”这一重要时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在人流量大的商业广场、住宅小区等场所设立活动会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每个街道人口普查户外宣传活动不少于2场。

  请各街道做好经费保障(人口普查宣传经费建议不低于人均0.5元,在七人普机动经费中安排),按要求于十月中旬前落实各项宣传工作,为上门摸底和正式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附件: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资料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余燕奇;联系电话:28949255,1357088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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