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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统计局加大统计监督力度 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学习上区政府常务会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5月6日上午,龙岗区政府召开七届十七次常务会,龙岗区统计局按要求在会议第一议题上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监督意见》)精神。参与学习的单位包括区委(府)办、区纪委、区发展改革局等13个单位及11个街道的主要负责人。

  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了统计工作四方面内容: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监督意见》的背景意义;二是《监督意见》的主要内容;三是龙岗区统计监督开展情况;四是下一步工作措施。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一是各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部署要求,科学高效抓好统计工作。二是区统计局要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同时强化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各项数据及时纳统、应统尽统。

  据悉,近年来龙岗区统计局多措并举加强统计监督力度。积极组织学习,先后五次在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有关文件;推动将统计法列入党校科级干部培训课程;推动有关单位和街道专题学习等。积极开展统计服务,利用多媒体开展统计服务和统计调查,对2021年新增1326家“四上”企业和1057家规下企业开展远程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执法检查,2019年以来,龙岗区依法查处存在统计违法行为企业35家,其中行政处罚28家,责令改正7家,查处违法企业数量居全市各区之首。

  接下来,该局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统计监测评价效能,探索推动统计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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