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2022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用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统

  2022年,我局自觉履行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扩大会及法治专题学习会形式,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充分认识依法治统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全面依法治统实践全过程,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保持政治本色,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事业发展。

  二、严格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进依法行政。

  (一)持续完善制度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把起草关、严把审核关、严把决定关、严把备案关,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程序化、规范化。今年,我局切实开展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清单,全面有效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发布、统一查询、统一解读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明确规定在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需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报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让行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公开透明。本年,我局没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管理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分工部署。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开意识,逐步实现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2.依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我局认真做好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的信息维护、录入工作,本年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信息,均按要求,安排专人按时按质录入。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在本单位的门户信息网站上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将该专栏链接至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局以“不漏一项”为标准,遵循主动、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梳理编制了各项制度、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的设置能按要求严格落实,我局根据上级行政执法公示指引进行了栏目内容逐项核对,查漏补缺,做到公示符合要求,所列事项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本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3.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我局切实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省、市、区案卷评查标准,不断规范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用语,并按照省统计局、市统计局和区司法局要求,及时提交被抽中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案卷,参加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案卷评查反馈意见,及时整改,吸取经验教训,全力提高办案人员水平,确保案卷质量。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依规执法

  我局始终坚持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的要求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高效。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截至11月中旬我局对101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9家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程度以及主客观因素对这9家企业进行了处理,其中7家企业达到立案标准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依规对被处罚的企业进行公示,2家未达立案标准责令其限期改正。本年,我局所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当事人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我局不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我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

  5.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明确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培训,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区法治专题讲座、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此外,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不断加强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力度,所有合同在签署前,均经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公平,保障我局合法权益。对我局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合法规范,并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同时我局对聘请的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系、聘任、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制度予以规范。

  (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扎实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多措并举开展统计法律宣传培训。一是坚持“送法进企业”,2022年,通过利用日常执法、统计业务培训会等时机,为1100余人次企业统计员讲解统计法律条文,向1437家企业送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统计信用告知书》,回收《统计信用承诺书》,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企业统计工作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二是积极筹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我局计划于12月8日下午,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的时间节点,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统计普法折页、设置有奖问答等具有挑战性和奖励性的环节,宣传宪法、统计法中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内容,激发市民群众学习宪法和统计法的兴趣,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宣传的影响力,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支持统计工作的意识。三是充分发挥我局干部职工专业技能,自行设计、制作了统计法治动漫宣传片,发布到龙岗统计信息网上,通过动漫形式,讲解工作中常见的统计违法行为,以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统计法宣传。四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在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精神,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要求,带动全区各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区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先后召开2次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组织4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学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保密法、行政处罚法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运用能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有效保障。

  (五)依法接受监督

  本年度,我局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投诉制度,整合了投诉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统计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及时上报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切实推动本局全体干部职工提高独立统计、如实统计的思想认识,强化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

  三、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依法行政,但与国家、省、市、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有:企业和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统计普法工作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

  四、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是自觉履行全面依法治区主体责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提升统计法治化建设水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切实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责任,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完善日常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等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管理,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严格执纪执法,精准追责问责,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弘扬统计法治精神,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普法职责与普法内容,加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一方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送法进企业,加强企业统计员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力度,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全区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力度,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增强全区干部职工依法统计意识。

  四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工作规范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程序,按要求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判决,依法配合相关案件审理,依法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把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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