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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统计局2020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根据《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工作规定,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对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我局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本年度,我局继续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始终,为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及时制定了本年度依法行政的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持续提高了行政效能。

  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严把起草关、严把审核关、严把决定关、严把备案关,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的程序化、规范化。今年,我局没有起草报区政府制定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开展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按时限和要求向区司法局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清单,全面有效落实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发布、统一查询、统一解读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行政决策情况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局健全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明确规定了在作出重大决策过程中需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审查,报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科学化,让行政权力在规范中运行,公开透明。本年,我局没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在日常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合同的法律审查力度,今年,我局所有合同在签署前,均经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公平,保障我局合法权益。

  三、行政执法情况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工作,认真组织,分工部署。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我局行政执法公开意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实现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录入

  根据区司法局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录入工作,本年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安排专人及时、全面录入。

  为推进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强化执法监督,我局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的基础上,在本单位的门户信息网站上设置了“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将该专栏链接至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我局以“不漏一项”为标准,遵循主动、全面、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通过对各项子栏目的讨论、确认,梳理编制了各项制度、清单、执法流程等信息。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的设置能按要求严格落实,我局根据上级行政执法公示指引进行了栏目内容逐项核对,查漏补缺,做到公示符合要求,所列事项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通过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本单位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活动,大大增强了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我局对照市统计局、区司法局有关要求,切实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省、市案卷评查标准,不断规范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用语,提高案卷质量,并按照区统一部署参加2020年各季度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四)切实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法

  我局始终坚持按照法定权限、程序的要求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做到合法、公正、公开、高效。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我局积极开展对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执法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和区组织的法治专题讲座、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

  四、依法接受监督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落实统计行政执法投诉制度,同时,进一步整合了投诉举报邮箱、投诉咨询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统计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全面公布,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统计执法行为,而且切实保障了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依法行政保障情况

  (一)配备法制人员,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足额配备了法制工作人员。明确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此外,按要求聘请了法律顾问,对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系、聘任、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予以规范。

  (二)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

  2020年,我局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5次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2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民法典、保密法和有关文件精神,营造了本单位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大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能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效保障。

  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各街道各有关部门班子会、全区统计系统学习会、统计法进党校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要求。二是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切实推动本局全体干部进一步提高了独立统计、如实统计的思想认识,强化了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

  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2020年龙岗区普法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制定了普法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了普法职责与普法内容,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统计法、信息安全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做好我局阶段性总结。

  我局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了普法责任;组织编印了统计法律汇编5000本,统计法治宣传折页2800册,统计宣传品800个;通过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统计信息网、法治宣传长廊等平台传播学法信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多措并举,通过利用日常执法、统计年报培训会和街道重点企业培训等时机,开展统计法律宣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为1200余人次企业统计员讲解统计法律条文,向1275家企业发送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向公众宣传统计法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0年,我局根据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取得了一定成绩。下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深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增强统计服务水平,为我区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贡献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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