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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05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区依法治区办:

  根据《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和《龙岗区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报告专项行动,有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我局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把贯彻落实《龙岗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成立了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形成了 “一把手挂帅、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工作基础。

(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局开展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清理工作。今年我局申报保留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失效,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行《龙岗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制度,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是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为方便公众办事,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大公众监督力度。我局以“龙岗统计信息网”作为信息交流第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行政相关信息,发挥网络信息化在统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了公众参与范围,积极推进了科学民主决策,促进了政务诚信建设。

  (四)全面清理职责职权,优化行政备案事项

  今年上半年,我局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三定”方案,按照“不漏一项”的标准有步骤地对本单位所有科室及下属单位的职权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责逐项进行讨论、确认,防止漏报错报。结合清理规范优化工作成果编制职权职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地将我局所行使的每一项权责都列入清单中,并针对上述工作开展了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公开征求意见活动。通过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了我局各项行政权责,加快形成了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本年度,我局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对区属部门统计调查表备案,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内部审核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公布,使我局的权责事项全面规范化和透明化。今年上半年,我局对区文产办关于文化产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申请事项,相关业务科室从受理申请、专业审核到复函同意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完成。

  (五)严格规范统计行政执法

  2014年,我局内设机构稽查科为统计行政执法责任科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稽查科全体执法人员均合法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同时我局通过“龙岗统计信息网”对执法人员持证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依照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检查始终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地进行,所查处的案件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一年来,未发现执法人员有违法违规越权执法行为。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参与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共对8类统计违法行为及其66种统计违法情形作了定额处罚规定,该《实施标准》已于同年11月施行。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不仅细化了各项处罚的具体裁量情形,而且全部罚款项目实现定额化,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统计处罚裁量权,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保障了统计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2014年,我局已对4家涉嫌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调查对象进行了立案查处,教育整改,案件均已执结、归档。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自2009年我区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制度以来,我局每年以评查工作为契机,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专项检查,按要求认真自查自评,本年度案卷自评分数达满分。我局注重与其它职能部门相互学习借鉴,改进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有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逐渐提高。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进一步提高了统计工作的透明度,实现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数据处理中心具体落实。建立了《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信息系统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龙岗统计信息网、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首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一致性、权威性、及时性、安全性。为进一步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加大统计监管工作力度,我局及时做好《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更新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事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指标情况;涉及统计、经济普查等的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工作动态、党务公开等情况;年度计划与总结、公共服务白皮书等情况。

  (七)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我局建立了全方位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和“龙岗统计信息网”全面公布政府政务信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办法》,规范我局全体职工的行政行为,对在行政工作中有过错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特别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想方设法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坚决保障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了统计行政处罚无复议无诉讼的记录。

  (八)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统计行政执法事项及执法主体资格。为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按区法制办统一安排,就我局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公告。切实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对我局全体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合法。

  二是通过开展纪律教育、转变机关作风活动,积极参加龙岗法治大讲堂,集中培训、网络自学、干部在线学习等,利用龙岗统计信息网,利用单位宣传栏宣传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九)加强普法宣传,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特别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采取“送法进企业”的方法,以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对企业和统计人员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并赠送统计法律汇编资料,普法宣传覆盖区内企事业单位等统计调查对象,进一步增强其诚信统计意识,从思想上重视统计工作,如实、准确、及时地填报统计资料。

  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发放《致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在公交站台、区级主流报刊宣传经普知识,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法制宣传,保障三经普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三十周年,我局开展了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市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发动有关部门、街道、“四上企业”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参赛人数在全市各区名列第一,获市统计局授予“优秀组织奖”。

  二、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有待健全,主要表现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听证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

  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网上审批(备案)制度需纵向深化,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政府内部服务事项。

  三是行政执法需要进一步深入。行政执法检查的广度、深度、及时性不够,部分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还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现象,依法统计意识还不强,在统计执法时部分执法对象存在抵触情绪,行政执法监督需探索更多模式。

  四是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公众对统计信息需求进一步增强,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的体制机制仍不健全,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畅通,单位法治意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制学习培训的针对性、经常性需要加强。

  三、依法行政计划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我局将着重从以下方面着手,切实采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全面我局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规范处罚裁量权,完善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制度,依法维护统计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强化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专家咨询证、听证等制度,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吸收民智民意,提高决策质量。特别是要听取企业、办事人员、专家、社会公众对统计年报、定期报表制度、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度、合理性、便民性等意见和建议,使统计服务于社会落到实处。

  三是拓宽统计执法思路,加强执法规范和监督。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交流、考核,提升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流程和岗位职责权限,加强执法考核和评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完善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学法制度,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用性。积极培养全体职工运用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健全解决群众诉求的体制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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