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6日 来源: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法制部门等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法治建设重要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决策和部署,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制定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全局各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环评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国家、省、市、区中有关公平竞争的内容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的要求。

  (二)制定落实律师顾问咨询管理制度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规范和加强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我局制定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律师顾问团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使用,在我局做出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及复议、诉讼等工作中,为我局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及审查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落实法治政府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

  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任务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同时依法制定和公示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对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做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三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增强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推进依法决策

  依法推进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和承办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今年我局承办的《2018年龙岗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这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要求,事先在区政府及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公众场所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征求意见情况;组织开展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程序、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并及时报区法制办备案。依法决策机制的落实与完善,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五)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涉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职权开展了认领及标准化梳理工作,其中,认领了行政处罚职权事项703项;行政强制职权事项30项;行政检查事项39项;行政许可事项18项,其他行政事项13项。通过梳理,完善了我局行政职权的基本编码、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时限、提交材料等事项要素,规范了流程,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局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夯实了基础。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局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范管理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对涉及环保生态、知识产权保护、投资项目等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单位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对《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提交了废止的建议;对《关于印发龙岗区防汛防风防旱抢险救灾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提交了保留建议;《龙岗区优质饮用水入户工程实施细则》超出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自动失效。

  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印发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动作”的通知》,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局各部门将宪法理论学习融入到工作例会、业务研讨会中;各党支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把宪法理论学习纳入年度学习安排;全局人员参加宪法学考活动,切实增强宪法观念。通过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强化对宪法法律的敬畏和尊崇,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法治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8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做好普法工作的通知》《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普法责任清单》《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指标任务分解表》等多个普法工作文件,建立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从本部门工作人员普法、企业普法、利用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社会普法、将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的精准普法、以案释法等多个方面推进普法工作,使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

  (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

  今年,我局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工作: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及“双公示”平台,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及时选择对行政执法有普遍参考意义的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发挥典型案例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用;运用“龙岗环水”公众微信号“普法天地”专栏,刊登环保水务法律法规连载、经典案例专家解析,开展社会信息普法;利用世界水日等重大节日举行宣传,活动开展现场普法宣传;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常态普法;送法进厂,对企业开展普法知识讲座,开展企业普法。另外,通过及时解读《2018年龙岗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现场执法过程中面对面普法等方式,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引导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经营,依照法律规范自身言行,表达自身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调查取证环节证据收集和笔录文书制作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我局根据《深圳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制定印发了《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检查照片》等调查取证执法类文书格式,进一步加强我局调查取证规范化管理,提高证据意识,降低诉讼及履职风险。同时,我局还制定印发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后执行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执法手段及处罚后执行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处罚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我局根据“两法衔接”工作要求,针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在执法过程中的联动配合机制,争取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今年我局移送公安环境违法犯罪线索10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的案件1宗。同时,我局制定印发了《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证据内容的通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不断提高“两法衔接”办案意识,规范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移送。

  (三)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内部法制审查力度,不断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今年的处罚工作中,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执法案件在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一律经我局顾问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之后,由法制机构--环境监督科进行法制审核,并提交案审会议集体讨论,遵循合法、公正、规范的原则,多点把关,有效提升了内部行政监督效能。

  (四)严格落实单位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制度。截至今年11月20日我局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76宗,处罚金额为3412.5万元,其中涉及5宗行政复议案件和5宗行政诉讼案件,每一宗诉讼案件都由局领导组织分析案情,并亲自出庭应诉。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今年,我局自行开展全局工作人员学法及业务培训2次,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区举办的学法及业务培训5次,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五版》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具体业务知识的学习,丰富一线执法人员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及法律素养,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按规定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今年7月份,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及正确履行执法职责的能力,我局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开展了行政处罚内部案卷评查工作,主要从行政处罚案件制度落实情况、执法程序的规范情况、档案建设情况等三个方面对各所今年各执法部门所有的处罚案卷进行了细致的评查,并将评查结果进行了全局通报,对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政处罚制度建设,提高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质量。

  五、存在问题

  法治队伍建设、法治思维有待加强。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配备不足,法律水平参差不齐,运用法治思维能力不高,部分人员学习能力不强,行政执法过程中过于依赖老办法,法治意识不强,证据意识淡薄,整体综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六、下步工作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6-2020年)》,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加大行政机关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两法衔接”工作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两法衔接”工作意识及办理环境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强化法制机构工作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本单位法制员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特此报告。

  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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