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审计局201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0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单位概况

  本单位主要职能是:龙岗区审计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审计工作的工作部门。根据《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我区审计业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审计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并向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街道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属事业组织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审计区本级各部门、事业组织及各街道财政财务收支、政府投资工程、专项资金等的绩效情况,并向区政府提出绩效审计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绩效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区直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领导、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人的任期经济责任情况;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和其他社会公共资金;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审计辖区内金融、保险机构及其他外驻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对各街道、区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对涉及社区集体资产的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依法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设5个科(室),派出审计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编制内实有人数69人,其中行政编制48个,事业编制14个,雇员编制2个,临聘编制5个。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开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包括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二)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完成原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原区文化中心主任等7个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三)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全年计划完成约200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四)加大绩效审计调查力度,计划完成对全区2009年至2013年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绩效审计调查项目。

  (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完成我区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项目。

  (六)逐步推进重大项目征收补偿资金跟踪审计项目,继续对42项市、区重大项目拆迁补偿资金实施跟踪审计,对符合决算条件的项目实施决算审计。

  三、2014年部门预算

  为完成上述工作目标和任务,2014年预算总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4年预算收入2089.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2089.4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预算支出20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4万元,项目支出660万元。

  相关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岗区审计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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