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0〕104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0年度龙岗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区范围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监督对象的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等。本调查制度按报告期分为年报和半年报。每年上半年调查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下半年调查本年度1月1日-6月30日统计数据。
二、报送方式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相关情况报表报送至龙岗区审计局邮箱sjjzhk@lg.gov.cn,电子版需同时附上PDF(加盖单位公章)和Excel版本。
三、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内部审计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统计数据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若无相关情况的请填写“0”,不得写无,不得空项。填报中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龙岗区审计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