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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关于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04日 来源:龙岗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科室,审计事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的领导,发挥好审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参照上级审计机关做法,经研究,我局决定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英文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杜 强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少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彭  程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赖新阳  四级调研员

      陈振光  四级调研员

      李绍源  四级调研员

  成员: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法规审理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电子数据和绩效审计科、自然资源和环境审计科、企业审计科、街道审计二科、街道审计三科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防控疫情的决策部署以及局党组具体工作安排,研究应对疫情专项审计相关重大事项,指导和协调解决专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二、成立工作机构

  设立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

  (一)起草应对疫情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研究提出完成专项审计任务的工作建议;负责与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联系协调;

  (二)统筹指导各科室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审计机关决策部署情况开展审计;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三)加强向上级审计机关的请示汇报,落实工作要求,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起草报送专项审计信息、工作动态、汇报总结、公告稿等材料;

  (四)负责与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对接,配合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五)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审计监督。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做好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审计,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和高效使用,突出重点统筹做好防疫与审计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

 (二)加强统筹衔接,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要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意识,坚持审计“两统筹”,将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作为当前重大专项审计任务,其他各项审计也要把疫情防控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创新应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加大非现场数据分析力度,突出重点,聚焦疑点,尽量减少和缩短现场核查时间。

 (三)依法文明审计,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切实做到依法审计和文明审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避免影响被审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展开。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和各环节质量控制要求,对情况复杂或重大问题要多方听取意见,查深查透,要准确把握政策,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做出审计结论,确保审计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龙岗区审计局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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