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龙岗区审计局 > 信息公开 > 其他 > 审计报告

横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园装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0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深龙审通〔2016〕162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5日至12月13日,对横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园装修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教育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工程结算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是对横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园进行翻新改造,其中:室内改造面积2 527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3 109平方米。根据区发改局《关于横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新园装修工程项目总概算的批复》(深龙发改〔2013〕177号),该工程计划总投资34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95.10万元),资金来源为配套学位费。

  该工程建设及报审单位均为区教育局,工程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华纳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东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由区教育局通过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深集信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2 170 895.67元。工程于2013年8月开工,2014年5月竣工。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结算经区教育局及深圳锦洲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报审造价2 708 040.17元。经审计,审定造价2 655 143.29元(其中建安工程2 075 320.14元),核减造价52 896.88元,核减率为1.9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根据龙岗区教育局提供的资料,截至审计日,区教育局共收到区财政拨入该工程建设资金215万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完整,能够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过程在财务管理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52 896.88元。主要原因:

  1.因送审结算部分工程量多计及单价偏高,核减建安工程造价11 699.39元;

  2.因计费基数调整,核减工程设计费35 077元、施工图审查费2 298元、招标代理费(施工)3 822.49元。

  (二)区教育局没有按照监理费和厨房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支付工程款,将蒙受支付违约金和利息的风险。根据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后,区教育局应支付监理费92 027元和厨房设备费67 441.50元(82 441.50元扣除已付15 000元)。逾期未付的监理费需按每天0.5%支付违约金再加利息;逾期未付的厨房设备款需按每天2%支付违约金。如按合同执行,教育局需支付监理费违约金约419 643.12元和厨房设备款违约金约1 230 132.96元(大概2.5年,912天,未加利息)。

  (三)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该工程于2014年5月竣工,直至2016年5月, 区教育局才将该工程竣工决算报送审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52 896.8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予以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的工程造价52 896.88元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2 655 143.29元进行结算。

  (二)关于区教育局没有按照监理费和厨房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建议区教育局加强合同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造成支付违约金和利息的风险。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应严格执行《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审工程竣工决算。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