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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5号线布吉、坂田段交通疏解工程—杨美路市政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 2019年06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深审授〔2013〕1号、深龙审通〔2017〕27号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9日至2018年1月18日,对地铁5号线布吉、坂田段交通疏解工程—杨美路市政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坂田街道办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坂田街道,根据深发改〔2011〕1060号概算批复,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753万元,资金来源由轨道交通融资平台解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拆除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工程施工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施工单位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6,865,383元。工程建设单位为坂田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经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主体工程于2012年3月10日开工,2014年5月8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本工程造价审计在坂田街道办和深圳市永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送审造价18,967,067.14元,审计审定造价17,971,444.35元(其中建安费15,982,944.76元),核减995,622.79元,核减率5.25%。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坂田街道办收到区财政拨该工程相关款项23,170,000元,对比工程审定造价17,971,444.35元,项目结余资金5,198,555.65元。坂田街道办应当在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30日内将结余资金5,198,555.65元原渠道退回。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执行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但存在多付款现象。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995,622.79元。主要原因:

  1.工程建安费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核减619,709.49元。

  2.其他费共核减375,913.30元。其中:地下管线探测费核减15,956.91元,勘察费核减65,458.87元,水土保持方案费核减5,307.81元,环评费核减12,800元,施工招标代理费核减5,916.81元,预算编制费核减2,317.44元,监理费核减169,831.8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98,323.66元。

  (二)多付其他费共计927,269.40元。主体工程款审定价10,966,830.64元,已支付给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10,000元,多付843,169.36元;地下管线探测费、勘察费审定价共计309,465.95元,已支付给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388,258.18元,多付78,792.23元;水土保持方案费审定价21,192.19元,已支付给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6,500元,多付5,307.81元。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本工程于2014年5月8日竣工验收,2017年7月报送审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报送审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本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995,622.79元予以调减,项目审定造价17,971,444.35元。

  (二)关于多付其他费的问题。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第四十条“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或直接收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回多付的工程款843,169.36元,向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收回多付的地下管线探测费、勘察费共78,792.23元,向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收回多付的水土保持方案费5,307.81元。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坂田街道办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龙岗区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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