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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审计局从规范制度入手着力打造“阳光审计”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29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龙岗区审计局从制度建设入手,着力打造“阳光审计”。一是制订了《龙岗区审计局审计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体审计人员牢固树立勤政、效率、效能意识,加强对审计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过程控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将问题查深、查实、查透,努力提高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质量。二是制订了《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管理暂行办法》、《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复核管理暂行办法》等六项政府投资审计工作制度,实现审计工作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减少了相关单位因不了解政策法规而造成的推诿、扯皮现象,促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提速提效。三是制订了《2009年度依法治审工作计划》,完善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局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形成主体清楚、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无缝责任链条。四是修订了《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纪律,切实筑牢“生命线”,勿碰“高压线”,做到廉洁自律、公正从审。(龙岗区审计局 林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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