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8日 来源:龙岗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圳市龙岗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审计法治建设,规范审计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审计干部法治理念,充分发挥了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刻领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审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定位不动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和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审计工作更加主动地融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制定了《龙岗区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方案》、《龙岗区审计局普法工作指引及普法责任清单一览表》,明确任务、具体推进措施和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扣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积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指导意见,结合龙岗实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物业企业补助、租金减免等惠企政策,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等专题跟踪审计,有效促进政策落地生根、资金规范使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

  二是加强财政审计。围绕财政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在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2020年对全区57个一级预算单位实施大数据审计,提高审计的覆盖面,审计的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的要求,把绩效审计理念落实到每个项目之中。选择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开展审计,今年对治水提质项目、智慧城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资金、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重大资金和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

  四是加强国资国企审计。围绕上级部门对国有资产监督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基金绩效审计调查等项目,同步在各类型审计项目中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聚焦经济责任,对2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作出评价,揭示问题,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推进审计规范化制度建设

  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将审计规范化建设作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的重要抓手,进一步适应2019年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能的转变,将梳理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作为今年的一项紧迫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依法审计、依法监督的水平。一是制定《龙岗区审计局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对电子数据从采集到数据删除的全过程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包括数据的采集、恢复、入库、验收、整理、共享、安全、保密以及综合分析利用等工作,并强调数据使用部门应高度重视数据保密工作,加强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防止泄密。二是制定《龙岗区审计局审计项目督办管理办法(试行)》,对龙岗区审计局计划年度内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的进度进行跟踪管理、定期通报、向上级审计机关上报进度情况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推动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有效保障年度各审计项目按时完成。三是印发《关于规范审计报告格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审计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经责审计报告“瘦身”的通知》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指引,对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审计实施方案的重点和程序等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提高审计文书质量,推动文书规范化建设。四是修订《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档案分类方案》,实现对档案分类、整理、编目、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便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档案资源组织化程度,加强档案管理,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各项工作服务。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坚持依法决策,不断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坚持科学民主集体决策,涉及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事项,均严格按照《龙岗区审计局行政会议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集体议事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局内形成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以及制定的文件制度,均需经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在信息公开、涉诉事项等方面也及时征求专业律师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咨询服务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营造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的氛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强化审计权力监督和制约

  坚持推行“阳光审计”,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提高政府审计的公信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有关情况和问题。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在局网站、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审计法规、实施清单、工作动态等,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自觉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审计现场张贴审计公告,告知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通过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异议、对审计决定不服依法采取救济措施或提出申诉等方式实施的监督。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告15份审计结果,并在市、区政务网站上对深圳市龙岗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公告,同步落实主体责任推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工作。

  (六)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宣传

  我局坚持法治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坚持普法教育与审计实践相结合,常态坚持学习制度,强化审计职业道德、综合能力提升教育,形成对上、对内、对外多层次的学习交流制度。

  一是建立对上交流的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上级审计机关举办的外出交流培训、审计大讲堂等视频培训,选派干部参与联合国秘书处和维和行动远程审计、扶贫审计、异地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项目,在审计交流和实践中锻炼依法审计思维、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审计实践的前瞻性,加强审计人员对法治理论,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及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对内开展多形式法治宣教活动。宪法赋予了审计机关重要使命,以学习宪法为抓手,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贯彻执行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以及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新入职公务员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宪法宣誓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参加线上学法和专题练习,通过召开党组会、干部大会、集中专题培训、主题活动、小组研讨等多种形式,营造机关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依法行政的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能准确掌握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正确运用审计监督的各项职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对外推进“送审上门”交流制度。探索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新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内审人员“以审代训”,区教育局、住建局、城投集团等11个单位共12人参加,促进我局审计干部与内审人员业务交流,有效整合了审计资源;编印《龙岗区社区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引》,指导社区开展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全区“两委”换届工作打下基础;牢固树立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审计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从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两个不同领域,推选两名业务骨干充实我区“普法宣讲团”师资队伍,组织九批业务骨干到区卫健系统、国资局等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座谈,围绕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通过培训座谈、开展审计项目、抽调干部参加巡察等方式广泛宣传《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覆盖60余单位,将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党组会、支部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第一议题”56次,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是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督促干部职工依法履职。严格落实《龙岗区审计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在班子会上专题学法3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邀请专业讲师、法律顾问开展主题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2020年做到零诉讼,做到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

  三是推动依法依规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规范审计管理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范审计组在审计现场业务、廉政、保密等行为。坚持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报告、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等特定事项进行集体审定,对审计项目实行两次业务会议审议,即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之前召开业务会议进行初审,法规审理科审理后再召开业务会议予以审定,主动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意见,强化审计权力监督和制约。

  四是将普法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审计监督与法治宣传教育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除开展“送审上门”、“以审代训”等活动外,要求审计组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项目进点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规依据、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实施阶段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进行提示促进知法守法,征求意见阶段以法服人,查出问题列明法规、界定责任依据法规、审计处理意见合法,维护法律权威,整改落实重视合法性审查,避免出现再次违规,使普法宣传贯穿于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将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规范化建设方面仍需完善。我局高度重视审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在今年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适应2019年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动,但是在内部审计工作、整改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工作仍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二)审计力量与时代要求存在差距。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审计内容范围越来越广,拓展到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开发、污染防治等新的领域,审计技术上也需要运用大数据分析、建模等科技手段,对审计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对原有审计人员的知识和本领带来了较大挑战,同时也突显出审计队伍的素质、能力和结构与改革发展的保障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法治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科学审计。

  (一)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优化审计方式方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对审计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大力推进以大数据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思维,进一步完善审计对象库建设,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持续推进审计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继续深入推进局内现有制度文件的梳理工作,及时更新内部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上级审计机关制度规定及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开展审计现场巡查,规范审计程序和行为,提高审计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审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进审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着力提高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审计干部职业化发展,大力培养适应数字化审计工作的审计人才,加强审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围绕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提升审计人员职业素养。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认真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开展审计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新时代审计工作宣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审计机关各项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提高政府审计的公信力。同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推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工作,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龙岗区审计局

  2021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