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相关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区法制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龙岗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拟对牵头起草的《深圳市龙岗区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深龙府〔2006〕25号)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现就该文件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区政府大院3楼1323室,邮编:51817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gssj@longgang.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

  龙岗区审计局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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