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申报2018年度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街道,区属各单位,驻区处以上单位:

  根据省审计厅的要求,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实行统一管理,由省审计厅批准后方可执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应当确保按时完成,不得擅自变更。为确保龙岗区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现请各单位对本单位2018年10月31日前拟报送决(结)算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和征收补偿资金项目进行梳理后,于12月8日前将相关附件通过OA系统向我局进行预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申报政府投资决(结)算审计项目的,应将项目的有关情况填报《2018年政府投资决(结)算审计计划申报表》。

  二、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执行过程中,区城管局、区建筑工务局、坂田街道办等单位未及时报送审计资料,导致我区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了较大调整,我局将在2017年度绩效考核中对未按时报送审计的相关单位进行扣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工作,及时梳理并预申报2018年度拟送审项目,并确保按期将相关项目报送审计。

  三、未向我局进行申报的,我局在2018年将不再受理审计相关事宜。由于有关单位未及时送审、未及时报送审计资料等原因,导致审计项目延期完成的,我局将在2018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从重扣分;情节严重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处罚。

  特此通知。

  龙岗区审计局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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