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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5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推进深圳市龙岗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取得切实效果,切实整治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原则

  投诉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违规违法办理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四)司法人员和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五)律师、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六)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区司法行政系统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本系统队伍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

  方式一:

  电话举报:0755-28930848、28948012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方式二:

  电子邮箱:szlgsf@lg.gov.cn

  方式三:

  信函举报: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211室

  教育整顿办线索和顽瘴痼疾整治组  邮政编码:518172

  方式四:

  现场举报(到海关大厦东座1211室)和举报信箱(海关大厦东座1211办公室左侧)。

  受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0月底止。

  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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